購房者質疑
“連續8年固定收益”
是否能兌現
王先生稱,前不久他打算在開發區買個辦公用房,有朋友告訴他開發區國際貿易中心有房出售,而他也比較青睞在酒店有套辦公房的做法,所以打算購買該項目的商品房。
隨后,王先生在了解開發區國際貿易中心的產權式酒店時發現,該項目公開承諾買房可獲得豐厚的投資回報,他對這種投機性的收益表示懷疑,希望記者幫他了解一下,這種宣傳是否可信。
記者從王先生提供的材料上發現,青島開發區國際貿易中心使用的宣傳語言比較有誘惑性,如“錢”景光明,穩投資;低首付即可獲得類似股東的權益等等,吸引購房者購買該項目的產權式酒店,同時承諾“連續8年固定收益”等投資回報。
權威說法
該做法易引發糾紛
針對開發區國際貿易中心的這種承諾回報的做法,記者采訪了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局的有關人士,他指出,該項目公開承諾投資回報的做法不妥,容易引發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該人士表示,他們將對該項目承諾投資回報的問題進行查實處理。
律師觀點
承諾回報違反規定
記者采訪了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的陳潔律師,他介紹,根據《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很顯然,開發區國際貿易中心明確承諾“連續8年固定收益”,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也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如果有購買該項目商品房的購房者因此遭受損失,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提示:針對青島開發區國際貿易中心承諾投資回報誤導購房者的問題,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