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昨日起,廣東省全面取消管道煤氣初裝費。規定任何單位都不得再向業主或開發商收取以管道燃氣初裝費、增容費、開戶費等名目的費用,并對已繳交初裝費的用戶實施氣價優惠,允許部分城市提高氣價等,具體措施由各地自定。
廣東叫停燃氣初裝費
●已交的不退但用戶有氣價優惠
●部分城市或提高氣價
●或改收“容量費”
■新快報記者 陳志龍 實習生 張薇 通訊員 高詒茜
昨日起,廣東省全面取消管道煤氣初裝費!今年以來炒得沸沸揚揚的燃氣初裝費存廢問題,昨日有了定音。廣東省物價局日前出臺了以停止收取初裝費為主要內容的《關于規范管道燃氣價格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今后任何單位都不得再向業主或開發商收取以管道燃氣初裝費、增容費、開戶費等名目的費用。取消初裝費的同時還有一些跟進政策:已繳交初裝費的用戶可享受氣價優惠,允許部分城市提高氣價等,具體措施由各地自定。
允許部分城市提高氣價
《通知》指出,停止收取初裝費后,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按合理成本、費用、稅金和利潤核定,部分城市可能相應提高氣價。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允許部分城市提高氣價只是省物價局的指導性意見,各地是否提高氣價,由各地視實際情況而定,如需提高,必須召開聽證會。
省物價局強調,鑒于氣源進價、成本多變等特點,各地可就管道燃氣銷售價格與氣源成本變化聯動調整的方案,報批后實施,同時,各地應加強管道燃氣定價成本監審工作,強化對氣價的動態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燃氣價格調節基金,增強氣價調控能力。
已交費用戶有氣價優惠
已交燃氣初裝費的用戶可以退錢嗎?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初裝費收取對象過于龐大,而且本身就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為促進管道氣事業的收費項目,退還不現實。不過,對原已繳交初裝費的用戶可在一定期限內予以適當氣價優惠,并對低收入困難家庭采取價格優惠或補貼措施,具體措施要由各地自定。
改管移表過戶仍要收費
據悉,初裝費取消后,改管移表過戶仍要收取一定費用。省物價局要求,凡是燃氣企業維護、更新供氣設施發生的維修費、折舊費以及計量裝置校驗和強制檢定等合理支出,均計入燃氣經營成本費用并通過氣價收入進行補償,不得在氣價外另外向用戶收費。對燃氣企業應用戶要求提供的燃氣設施改管、移表、封表、啟表(不含初次開通)、加裝或換裝燃氣器具、補發和更換IC卡、辦理過戶手續等服務,可向用戶收取一定費用,具體標準則由市縣物價部門批準后執行。
責任編輯:林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