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記者
朱凱通訊員裘海英)當眾扒掉丈夫情人的上衣,并對其侮辱。昨日,30多歲的家庭主婦秀珍為自己過激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秀珍的丈夫漢武36歲,是漢陽區某廣告公司老總,夫妻倆有一個8歲兒子。秀珍30歲就做起全職太太,在家相夫教子。去年6月起,秀珍發現老公行為舉止異常,回家越來越晚。秀珍
雇請“私家偵探”查得真相:丈夫和秘書小霞關系曖昧。
今年4月的一天,秀珍來到丈夫的辦公室,見小霞正與漢武眉來眼去,頓時火冒三丈,沖上前一把扒下小霞的上衣。
受辱的小霞將秀珍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其賠償共計2.5萬元損失費。
法院審理認為,小霞的行為雖有;橐龅赖,秀珍采取過激行為用暴力手段進行報復,嚴重侵犯了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和人格尊嚴權,應承擔民事責任。據此,法院昨一審判令秀珍賠償小霞經濟損失7000余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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