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康元(化名)性別:男年齡:36歲記錄:莫凡(早報記者)時間:6月6日晚8時地點:青島早報會客室
孩子是社會的發展和延續,然而隨著生活壓力增大,越來越多的現代人選擇了“丁克”,于是許多家庭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矛盾,甚至產生婚姻危機。
受傷住院 我愛上了白衣天使
我和妻子的相識很有戲劇性。12年前我們公司和兄弟單位舉行籃球比賽,比賽中我被對方球員撞倒,右臂恰巧磕在了籃球架下面的石頭上,結果造成了骨折,我因傷住進醫院,妻子正是那家醫院的護士。當時她剛從護校畢業不久,每次給我打針總是很緊張。我說我這人天生對疼痛不敏感,有了我的鼓勵,她果真不緊張了,技術也越來越好。
28天的朝夕相處,讓我對這個20歲小護士產生了好感,出院時我對她竟有些戀戀不舍。幾天后,我給她送了個大花籃,算是感謝她對我的悉心照顧,她很高興,接到花籃后就給我打電話,還告訴我不能用手提重物……慢慢地我們相愛了。
辛苦打拼 想為妻兒建一個家
兩年后,我們結婚了,婚后3個月,妻子就懷孕了,高興之余我心里更多的是惆悵。因為我們兩人父母都不在青島,一切都要靠我們自己拼搏,那時我倆工資都不高,還要租房子,這種經濟條件下再添個孩子,日子可想而知。我想勸妻子不要這個孩子,可又說不出口。沒想到妻子認為自己不成熟,也不想這么早就為人母。于是我陪妻子到醫院做了流產手術。
人流術給妻子身心帶來很大傷害,我很心疼,也覺得愧對于她,我下決心要多賺錢,盡快買套房子,給妻子和將來的孩子一個安穩的家。接下來的3年里,我盡量接大工程,爭取出差機會,就是為了能多賺些錢。1999年底,我們終于有了自己的房子。
工作升職 妻子再次放棄生子
生活穩定了,年近30的我琢磨我們該要個孩子了。恰巧這時妻子懷孕了,我高興地把這個喜訊告訴了父母,可妻子卻說這個孩子還不能要,因為她現在是單位的業務骨干,很有希望提拔為護士長,這個時候可不能讓孩子拖了后腿。
我挺理解妻子的,這幾年她在工作上一直兢兢業業,連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她能做到這樣很不容易,無奈我只好放棄要孩子的念頭。時間又過了兩年,妻子被調到婦產科,還當上了護士長,我真心為她高興。另外一個原因是,在婦產科,經?梢越佑|到孩子,我想時間長了一定會轉變她的思想。
婚姻危機 妻說我侵犯生育權
今年3月,妻子再次懷孕了,這回妻子同意留下這個孩子。4月,我去上海出差,事情一辦完,我就急三火四地趕回來照顧孕中妻子,可沒想到回來后得知妻子自作主張做了孩子,同時我還發現,她的許多已婚同事都不要孩子。
我特別生氣,質問妻子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做掉孩子,是不是不愛我。妻子說每天和那些孕產婦打交道,看到她們生育孩子的痛苦,實在是不想加入她們的行列。不管我怎么說,她都堅持己見,為此我們的感情也受到考驗,我說不想因孩子的事離婚。妻子說她有權不要孩子,我逼她生育是侵犯了她的生育權,可我做父親的權利一次次被剝奪,誰又侵犯了我的生育權呢?我該怎么辦呢?
一家之言
從法律上講,公民不分性別均有生育權。但從可操作的角度看,“生育權男女平等”還只能是良好愿望。毫無疑問,妻子獨自決定流產,確實損害了丈夫的生育權。但相關法律法規卻又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绷硗,在生育過程中,女性的付出要比男性大得多。綜合考慮,我覺得,傾訴人的生育權問題的確需要妻子的配合才能實現,如果妻子不配合,可采用的似乎只能是對簿公堂。但一旦走到這一步,感情和婚姻也就難以為繼……建議這夫妻倆,還是先別把“生不生孩子的問題”一下子就上升到“權利”的高度,在愛和責任的層面上多下功夫吧。(李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