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剛上任不久的教育局長,被某報“記者”敲詐,聲稱掌握其大量腐敗證據,當該局長按“記者”要求交錢時,卻被警方當場抓獲。近日,發生在湖南的這起假記者敲詐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記者深入調查,發現了這起事件背后的一些故事。
神秘的舉報材料
事情是從一封神秘的舉報
信開始的。
李軍(化名)是湖南省衡陽市一個區的教育局長。2006年1月8日,一個自稱是《決策參考》記者的人給李軍打電話,聲稱掌握了他14個方面的“問題”。“我當時就感到很奇怪。來教育局工作時間不長,工作踏踏實實,從未與人結怨,這14條莫須有的罪名從何說起呢?”李軍感到有些困惑,但他還是打電話約見了這名“記者”。
見面后,李軍看到了該記者的證件:湖南發展研究中心《決策參考》編輯部編輯屈贏。屈介紹其他兩人,一個姓吳,一個姓謝,是省委內參“調查組”成員。隨后自稱姓吳的“調查員”用帶有濃重的衡陽腔的普通話開始向李軍逐條宣讀他被舉報的14個“問題”。
這份后被記者找到的所謂“珠暉區教育局系統10多名教職員工聯名的14條舉報材料”稱,李軍的“腐敗行為”主要涉及3個方面,即買官當上局長、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大量撈錢和生活作風腐化。
關于買官一節,該材料如此描述:“李軍是原衡陽市珠暉區和平鄉副鄉長,通過多方朋友找關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行賄受賄……通過賄賂手段從和平鄉副鄉長職位調到珠暉區文體局并破格提拔為珠暉區文體局第一副書記、副局長。在工作期間,多次找在職局長、書記送禮、行賄。”
在這一節中,舉報信將李軍“行賄”送禮的有關領導姓名一一列出,試圖表現得真實。
為了進一步“揭發”李軍的“犯罪事實”,舉報材料隨后寫道:“李軍在當上局長后,利用粵漢路小學改造,通過其弟弟暗中操作工程,并把工程交給了其弟弟的朋友,從中收取好處費幾萬元;利用校長、老師的調動收取紅包、禮金;利用學校裝修工程收受禮金、紅包;利用學生購買保險制造兩家保險公司競爭,從保險公司收取好處費,利用學校購買作業本等工作用品和學校、局機關發放禮品的機會從商家那里收取回扣……”
舉報材料還指責李軍生活作風腐化:“在男女問題上有不正當行為,在再婚后找情人,有的是本單位的,有的是學校的,還有的是外單位的,更嚴重的是他還存在嫖娼行為。”
“調查”原是敲詐序曲
就是這封充斥著錯別字、不當標點和連標題都不通的舉報信,卻被冠以“擬見報稿”。屈贏聲色俱厲地說,“上述情況如果查實,你可是要被雙規的!”吳某則附和說:“省委反腐力度是非常大的;當然你這個問題可大可小。”
李軍問:“可大大到什么程度,可小又小到什么程度?”吳說:“大就要雙規,小我們協商解決。”屈插話說:“那要看你的態度,我們把群眾反映的情況落實以后向省紀委匯報,你有什么意見和想法可以向我們提出來。”
1月11日,3人繼續給李軍打電話要求見面,李軍邀請他們在該市湘江賓館一個包廂吃飯。屈表示:“我們是老鄉,又是朋友,雖然已經初步調查了幾個人,但這個事情我們就不再追查下去了。”
屈進一步建議:“我們還可以幫助你搞一下正面報道,報道教育局在你的領導下工作開展得如何好。”后來,屈再度打電話告訴李軍,可以幫他寫一篇文章,2000字左右,在《決策參考》發表,但要價3萬元。
1月12日,李軍再次接到屈的電話,但他在辦公室等到晚上10時許未見人影。第二天,李軍的一個遠房表弟曾海斌給李軍打電話表示關切,李軍請求曾找一個媒體熟人給屈打個招呼,“要他別再搞下去了”。李軍事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解釋說,當時正是年底,教育局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他非常厭煩這種無休無止的糾纏。
后來,曾給李軍打電話,要他帶著錢到長沙找屈贏“解決”問題。但李軍沒有按曾海斌的“安排”去長沙交錢。
1月20日,屈贏在長沙發來最后通牒,稱“不協助我們把問題搞清楚,就等著雙規吧”,李軍最后答應接受屈的條件。
當天下午屈贏來到衡陽,將李軍約到船山賓館,隨后一起打車來到李軍另外一個親屬所在的茶樓。隨后,曾海斌趕到,先后將屈贏和李軍的親屬喊出包廂談話。后來,李軍的親屬將兩個各裝有5000元的信封交給屈。
屈贏走出茶樓時,被守候在外的民警抓獲。隨后,曾也被民警抓獲。李軍告訴記者,當時是他在茶樓衛生間報的警。
敲詐主謀竟是一名區政協委員
湖南發展研究中心一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也說,在該雜志社里,沒有一個叫屈贏的人,也沒有給任何人頒發有關證件,屈所帶的證件有可能是自己花錢在街上制作的。
但屈出示了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記者證,經網上查實,屈確是湖南某報的記者。民警趕赴長沙找到該報有關領導,得到的答復是:屈是該報廣告發行員,沒有采訪的權利。
屈供認說,1月8日,曾海斌給他打電話,說有一筆業務需要他的配合,因為屈有記者證。聽說對象是曾海斌自己的親戚時,屈表示驚訝。曾解釋說他曾經幫助李軍競爭,使他當上了局長,但沒有得到他想像中的禮遇和回報,所以設法給李軍“下套”。
警方查明,曾海斌是本案的主謀,整個過程由他一手策劃。而兩個“調查員”則是曾在衡陽雇用的兩個本地人。
曾海斌是衡陽市商業城黨委書記,珠暉區政協委員。據了解,多年前,曾海斌曾和衡陽當地某報合作,在一個書城里設立一個發行站幫助發行。他經常拿來一些正面報道的稿件,希望在報上發表,說是為發行“維系關系”。起先,報社對此表示了容忍。“但他簡直像一只得寸進尺的駱駝,向帳篷伸進一只腳后,還要擠進整個身子。”該報社一負責人說。曾還給自己印制了大量名片,自稱是珠暉區記者站負責人,并開始在衡陽師院等學校招收大學生,承諾以后可以到記者站上班。很多學生曾經上當受騙,隨曾一起到衡陽各地采訪。“曾海斌多次找到我,希望承攬教育局的工程業務,或者銷售圖書,都被我拒絕了,他為此對我產生了報復心理。”李軍說。他向記者介紹,自己擔任教育文體局局長以后,曾海斌未經教育部門同意,在珠暉區內辦了一家幼兒園,并經常打李軍的旗號辦事。李軍知道后十分反感,并明確地對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曾的幼兒園的管理與其他幼兒園一視同仁。“這也是他記恨我的一個原因吧。”李軍說。
后來,曾的一系列行為給該報社帶來很多麻煩,報社負責人決定終止和曾的合作。“也許是曾在冒充記者的過程中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利益或者便利,他一直尋找與記者相關的工作。”一辦案民警說。2005年,曾終于又得到一個機會———湖南某報衡陽記者站將曾招進一分類廣告部門。不久,曾故伎重施,在自己的一臺非法右盤轎車上打上“新聞熱線”等字樣,并附上電話,出現在衡陽的大街小巷,自稱是該報記者。
熟悉曾海斌的人介紹說,曾一般是開著他的“新聞采訪車”四處尋找新聞線索,然后轉變成為可以牟利的商機。碰上超越他能力范圍的為難事件,曾一般會尋找持有記者證的真記者來聯辦。
屈贏說,曾海斌強調他作為李軍的親戚,可以確保關于“14條”問題的真實性。“我據此判斷李軍會迅速就范,才決定和曾聯手。”當辦案民警問他,如果李軍所謂的14條材料是真實的,你會調查嗎?屈贏回答說:“不會的,只要李軍肯出錢,我們不會調查的。”
目前,曾海斌和屈贏已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另外兩人在逃,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之中。 李根 記者 董偉 洪克非
責任編輯:王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