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管執法督察實行紅黃牌警示,1年內獲3次黃牌1次紅牌,執法隊長將被建議離崗培訓
晶報訊(記者李俊牛 實習生李昊 通訊員吳江天)記者昨天從市城管局獲悉,市執法局督察委員會將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工作,督察將實行黃紅牌警示制度。
城管執法加強督察
對轄區執法隊所在街道或轄區內同一地點連續3次檢查,存在亂擺賣均在30宗以上的;轄區執法隊所在街道或轄區內同一地點或同一條街道連續3次檢查,存在亂張貼、亂涂寫100張以上的;轄區執法隊所在街道或轄區內同一條街道連續3次檢查存在超門線外擺賣10宗以上的;轄區執法隊所在街道或轄區內同一條街道連續3次檢查存在門店向街道清掃垃圾9宗以上的;轄區執法隊所在街道或轄區內凡是存在亂搭建且亂搭建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個轄區執法隊所在街道或轄區內各類違法違章數量超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過程管理規范》規定范圍達2倍的;市、區領導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經督辦后仍未按期整改的;凡在每月的明檢或暗檢中反復、連續出現以上情況之一者,經督察后未按期整改,督察部門將首先給予書面警示。
實行黃紅牌警示制度
凡同一個問題被督察3次書面警示的執法隊;轄區內存在“黑點”且連續3次被發現并曝光的執法隊;城管“110”轉辦的新聞媒體曝光、市民投訴的案件每季度內有2次以上不按規定時間及時處理,以及不依法行政,有包庇、保護和勾結被處罰對象的,督察部門將給予黃牌警告。如果同一個問題被兩次黃牌警告的,將給予紅牌警告。
具體督察方式是:以市、區督察隊在執法責任制明檢、暗檢和隨機檢查的分數為依據,結合市、區執法局領導每周的例行巡查情況進行打分;以群眾投訴、新聞媒體曝光、城管“110”投訴案件以及復議訴訟情況逐項記分;市局督察隊在行政執法責任制檢查中發現責任轄區問題較為嚴重、扣分較多,且長期存在、經多次督辦未能及時整改的,將向轄區執法隊發出書面警示—《督察通知書》,責令立即整治或限期改正,在書面警示后未按期整改或整治成效不明顯的,由市局向該轄區執法隊發出黃紅牌警告并通報相關單位。
每季度通報一次
據城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市執法局將每季度通報一次行政執法責任制明檢、暗檢及黃紅牌警告的情況,當年被黃牌警告2次的執法隊,將取消參加達標升級活動資格,當年被黃牌警告過3次、紅牌警告過1次的執法隊,除取消參與全市的執法隊達標升級活動的資格外,將建議所在區執法局對該執法隊隊長進行離崗培訓,并將對取消已經取得的達標或優秀、標兵執法隊獎牌。
執法者自身要過硬
執法者、管理者出臺規定,一般都是管別人的,而很少是管自己的。今天我們看到,城管部門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國土部門強化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建設,龍崗區加大查處違建責任追究力度,這些都是執法和管理部門在立規矩管自己。這個可喜的現象,表明我們的執法和管理隊伍在自身建設上又向前邁進了一步,同時也體現了其執政意識的提高。
要管別人,自身先要過硬。然而現實中,一些執法者和管理者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問題時有存在,往往是法律執行不到位,規定視為耳旁風。說到底,就是因為這些執法者、管理者沒有盡職盡責。比如說,有的執法者或管理者往往以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借口推托回避矛盾和問題,造成事實上的不作為。其實,我們的法律法規在有些方面雖然還不是十分完善,但在絕大多數領域和方面還是有法可依的。應該說,只要你盡職盡責,一心為民,一心為公,就應該能找到管理、處置的可行辦法。而如果你沒有這個責任心,或放任不管,或應付了事,那么就是法律規定再完善,不好好執行也是白搭。
提高執法和管理隊伍的素質是當務之急。城管、國土部門以及龍崗區各自立新規以強化自我監督和約束,就是針對執法者和管理者執法不作為、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采取的積極、有效之舉。希望這能夠起到提高執法素質、增強執法責任感的促進作用,使我們的執法和管理隊伍真正“硬”起來。(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