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人民醫院退還多收的醫療費后,患者昨向記者反映:這筆賬我還不明白    
住院收費本該是筆明白賬,但市第三人民醫院開出的一份收費清單
,卻讓患者郭先生越看越糊涂:只做了兩次電療,卻計費15次;3月16日告訴醫院辦理出院,17日、18日的診察費和床位費卻照收;護士晚上從來沒陪床,卻要收取留陪人員費。昨日,家住振華路的郭先生撥打早報服務熱線2881515向記者反映了這一情況,記者趕到市第三人民醫院對此事做了調查。    
打印清單發現疑點
   昨日下午,記者在振華路見到了郭先生,郭先生說,今年1月8日,他因傷住進了市第三人民醫院,3月16日,他找到護士長和主治醫生希望辦理出院,主治醫生告訴他,費用截止到16日。
   3月18日,郭先生到醫院辦理結賬繳費手續,他越看醫院住院部打印出的繳費清單越糊涂:“這些賬目怎么就是看不明白?”他拿著這份繳費清單找到院方,但院方只給退了多收的電療費用。
   按醫囑結賬多收了錢
   昨日下午,記者和郭先生在市第三人民醫院見到了該院趙護士長,她帶著記者來到四樓辦公室,從電腦里調出了郭先生的繳費記錄。趙護士長告訴記者,多收的電療費已經退還給患者,同時她解釋:郭先生住院期間,主治醫生共下了15次做電療的醫囑,郭先生只做了兩次,但住院費結算人員按醫囑統計了費用,結果導致出錯。
   兩項收費讓人糊涂
   其他兩項費用怎么回事?趙護士長解釋說,郭先生于3月16日提出出院申請,費用并沒有截止,而并沒有辦理出院手續,因此,17日的費用照收。而收取18日的費用是因郭先生1月8日住院當天并沒有收費,這是補上1月8日的費用;郭先生骨折需護士陪護,留院陪護費是按照物價局等相關規定收取的,而且只收了郭先生病重期間的留院陪護費,而護士的陪護并不是陪床,而是定時照看病人,護士盡了責任,所以這筆錢收得沒有錯。
   “醫院的解釋不能讓我信服,我要繼續到相關部門投訴。”郭先生說。
   日常生活中,有些糊涂賬的確讓人心煩。您有沒有類似的經歷?您是怎樣解決的?請撥打早報服務熱線2881515告訴我們。本報記者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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