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車降價的大潮中,緊俏車卻成了一股逆潮而動的暗流。面對著眾多期盼早點買車的消費者,一些車商或要求他們加價購車,或要求他們到指定保險部門保險,或把不必要的裝修強加于他們。而這些保險和裝修,其價格往往要高于消費者自由選擇的保險和裝修。對此,一些消費者為了盡早提到車,只好忍氣吞聲,而另一些人則勇敢地站了出來,向錢江晚報投訴這種不正常現象。根據消費者提供的錢索,連日來,錢江晚報記者對杭州的一些汽車經銷商和消費者作了仔細而詳盡的調查,了解到了許多鮮為人知的車市“霸王餐”——
沒得選擇的保險
(無論是買商業險和醫療險,誰都有選擇的自由。而這一選擇權在車市卻行不通,車商不僅強規定你必須購買哪一家公司的保險,而且這個價格還遠遠高于通過正常渠道選擇的保險。杭州的車市真是讓人弄不懂。)
“當時按揭購車還剛興起,我也算是吃螃蟹的人了。”回憶起當年買車的事,宋先生流露出一絲自豪。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3年多,但對當年按揭買車的情景還是記憶猶新。
在他與銷售公司簽署的《汽車擔保銷售合同》中,明確注明“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申請貸款支付約定的購車款”、“保險費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這一年,宋先生為此付出保險費合計5554元,除了法定必保的第三者責任險之外,還被要求投保了基本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全車盜搶險、不計免賠險。
“我的按揭辦了三年,所以就被強制保險了三年。今年剛剛脫離苦海。”宋先生露出一份無奈。
許先生雖然沒有和宋先生在同一家公司買車,但卻沒能逃脫同樣的命運。2003年1月,做了兩年花木生意略有積蓄的許先生想在春節前把車開回家。他來到蕭山汽車城里
的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直奔心儀已久的寶來而去,銷售人員看出他是一個真買主,要不了5分鐘就把一張單子遞到了他的面前。
“上面已經密密麻麻地列了一大串數字,除了車價之外,什么牌照代辦費、服務費、保險費、養路費都齊了。”許先生仔細看了看單子,提了個要求“保險能不能我自己辦?”“不行。”得到的回答是沒有商量余地的。也許看出他臉上的失望和疑惑,銷售人員又補充了一句:“這是規矩,按揭買車都是由車商代理保險的,整個汽車城都是這樣。”
于是,許先生只好花5000多塊錢買回了一大堆保險。雖然在他做保險的朋友那里,一模一樣的險種只要3000多塊錢。
其實這還不是最慘的。在采訪中一位杭州消費者告訴記者,他在某公司買的藍鳥轎車竟然被指定在遠在150公里外的中國人保淳安支公司投保,“這不是我一個人的特例,”他說,“很多人都是這樣。”
相關人士認為,對于“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申請貸款支付約定的購車款”、“保險費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以及類似于“如賣方未能于擬定交車時間交車,則賣方無息返還所收款項”等規定,都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車商們之所以會置相關法規于不顧,主要是因為當前的車市處在賣方市場,特別是一些緊俏車“僧多粥少”,許多人還要排隊買車甚至走后門,這樣導致車商可以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相對進行壟斷,而很少考慮消費者的利益。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省車險保單有一半以上是靠中介機構出售的。保險公司為了爭取到更多的新車保單,暗地里提高中介的代理費,最高曾經攀升到40%以上。這就是某些車商強制消費者必須由其代理保險的根本所在。
加錢就能提現車
(記者10多年前,許多人曾為買臺彩電、買個冰箱,四處托關系。10多年后,在商品相當市場化的今天,這種現象在汽車上重演,很多人為了提前買到心儀的愛車,四處找關系。至于那些找不到關系的,則不得不忍痛花上成千上萬元錢,提前將愛車開回家。車主們弄不明白,現在的車市怎么會這樣?)
凱越無疑是去年最為搶手的轎車之一。為了能盡快拿到這款車,黃先生早在8月份凱越上市之前就趕到專賣店去排隊,但銷售小姐告訴他,現在已經是600多號了,黃先生非常不解,車還沒上市,怎么可能就排到600多號了?
“有什么辦法能早點提車嗎?”黃先生并不死心,輕聲地問銷售小姐。
“那就只能加錢了。” 銷售小姐顯得很坦然。
但黃先生還是很快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要加的錢不是個小數目:整整1.8萬元!
他只好排隊了,黃先生說,到今年4月份,他才能開上自己的車。
記者在他的《別克凱越預約單》上看到,“預收車款人民幣1萬元整,預收車款不予退還”、“所有預約用戶提車時,由某某(即該專賣店)代理保險業務”,而且通篇沒有一條對車商不能按時供車的處罰規定。
去年9月28日,炒作熱度與凱越相比有過之無不及的飛度終于上市了。根據廣州本田的統一安排,這一天上午10點其全國各4S店統一接受預定,耿先生迫不及待地趕到
杭州的車商那里。“我前面只有5、6張單子,但負責登記的人卻說我已經是207號了!”
耿先生試探性地問:“如果加點錢的話能不能快一點?”
“我們總部有規定,4S店是不能加價的。”銷售人員回答得似乎正氣十足,正當耿先生有些失望之時,銷售人員突然話鋒一轉:“不過,如果你在我們這里裝潢的話,可以第一批提車。”
耿先生心想,反正自己買了車也要裝潢,在這里做還能馬上提車,何樂而不為呢?
于是他報上倒車雷達、地墊、防擦條、輪眉等幾樣東西,問需要多少錢,答復是“1.8”萬元。
耿先生差點沒有當場暈過去。
金小姐似乎比王先生和耿先生要“幸運”得多。因為知道車子比較俏,金小姐千方百計從親友圈子里淘到一個與車商熟悉的朋友,一方面因為是熟人帶去的有點面子,再說到了去年底伊蘭特等新車虎視眈眈,凱越也放下了些架子,12月10日,金小姐加了5000塊錢就提到了現車。
“其實我是去年11月份就去預約的,雖然加了錢,也差不多等了1個多月時間。”
和王先生一樣的是,她也被要求由車商代理保險,結果付出了4500多元,“就這個價格,里面竟然還有兩項保險是車商‘送’的。”
記者了解到,那加收的5000元錢,車商并沒有出具發票,而是一張莫須有的“裝潢費”收據。
相比之下,對于剛買了一輛M6的蔣小姐,金小姐實在算是小巫見大巫了。兩個月前,蔣小姐為了盡快提到現車,在26.58萬元的車價之外,足足加了2萬元!
汽車加價銷售的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了汽車行業的價格體系,而且涉及偷漏稅等問題,是極不規范的市場行為。眾多消費者期盼的是,誰來治一治這些車市霸王。
不容挑選的裝潢
(買車還要買裝潢,這也許是許多車主的苦難經歷。這些裝潢質量一般不說,價格也高得驚人。人們不禁要問:是誰讓這些車商霸氣十足?)
按理說,汽車裝潢完全是個人喜好、個人自愿的事,但在一些緊俏車型那里,裝潢也是由車商指定的。
消費者潘先生訂了一輛飛度,但交車時被要求加7000元裝潢費,潘先生看了一下,發現車子已經換了真皮座套、加裝了倒車雷達,另外還加裝了尾燈飾圈、輪眉、擋泥板、排氣管尾套、門把飾板、門邊踏板蓋等等一些零零碎碎的東西。
“總的感覺不是我想要的樣子”潘先生說,當時就向車商提出了疑議,“我想要的是一輛裸車。像裝潢這種東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的,再說裝潢價格也偏貴。”潘先生說。
“那你當時為什么不拒絕呢?”記者問。
潘先生“呵呵”苦笑,“我怎么沒說呢?我當場就表示這并不符合自己的裝潢要求,聲明自己要的是裸車。你知道銷售人員怎么說嗎?對方表示這個裝潢廠里過來時就弄好了。”
潘先生說,后來說得多了銷售人員就不耐煩了,干脆說要么交裝潢費提車,要么這個車就提不成了。
“言外之意,這個車別人還搶著要呢。”
從表面上看,強制裝潢似乎是一種強買強賣的搭售行為,但實質上,強制裝潢完全是一種變相的加價行為。它的真正根源還是因為符合消費者真正需求的產品太少了,導致這一產品市場供不應求,所以當消費者面臨“要么接受額外要求,要么放棄商品”的選擇時,通常都是無奈接受。
暗訪:緊俏車是如何加價的
2003年12月29日,記者來到杭州汽車城,只見市場里人頭涌動,熱鬧非凡,廣本飛度、新雅閣、福美來、奧迪A6……市面上的緊俏車型四處開花,但車上無一例外地都沒有標價,只有銷售人員的名片。
記者走到一輛飛度邊上,仔細端詳了一番,這是一輛1.3排量的手動擋車,廠家定價9.98萬元。記者擺出一副非常感興趣的樣子,一位40多歲的男子迎上前來,記者問,“這個車現在什么價?”
該男子反問:“你要什么顏色?”
“顏色和價格還有關系?”
“那當然了,白色的貴一點,11萬元,藍色的10.9萬元。”
記者在心里算了一筆賬:白色的加了1.02萬元,藍色的加了0.92萬元。
“能分期付款嗎?”
“杭州的嗎?杭州的身份證就能辦。不過保險要在我們這里辦。”
“少加一點怎么樣?聽說有人才加了7000元。”記者一副準備下單的樣子。
“不可能,我們拿到貨的時候就已經加了8000元了。”該男子死咬著價格不放。
“哦?你們的貨是哪里調過來的呀?”記者追問。
他岔開話題:“你什么時候要?”
記者以再看看為由借故離開。
轉到一家擺著四輛新雅閣的公司那里,記者問:“雅閣加多少錢呀?”
“白的加4萬元,黑的加3.9萬元。”坐在一旁的銷售小姐只抬了一下眼皮。
記者又來到寫著“現貨供應凱越、君威”牌子的一家公司,問1.6升凱越的價錢,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加價8000元,車身顏色可以隨意挑選,只要付了款,立等可取。
記者又問,“發票怎么開?”她告訴記者,“發票不會有任何問題,還是14.98萬元,但另外8000元開收據。”接著又補充說:“這樣你可以少交點車輛購置稅。”記者問能不能少加一點,對方表示這已經是市場里面的最低價了,“不信你可以去別的地方問問看。”
對話:打擊這種違規行為
通過調查記者發現,車商總的霸王行為有四種:加價、強制裝潢、強制保險、強制保險代理。主要是針對眼下的緊俏車或者按揭消費。
一面是遙遙無期的排隊等待者,一面是暗地里的加價銷售。記者就此問題分別致電廣州本田公司和上海通用公司。作為生產商,廣州本田自始至終都是反對加價的,廣州本田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按銷售紀律,廣州本田絕對不允許經銷商有任何加價行為,一旦發現任何銷售店將產品加價賣給消費者,除了要將加價的部分全額退賠給消費者外,還將取消該專賣店的銷售資格。通用公司方面稱,別克車系的售價是全國統一的,不允許經銷商進行加價銷售,如果經銷商違規,他們將進行處罰。
雖然廠家堂而皇之地一再宣稱發現加價的經銷商將嚴懲不怠,但隨著加價車接連不斷地出現在車市,卻至今也未曾聽說哪位經銷商因此受罰。
杭州市國稅局開發區分局納稅服務科副科長屠立群認為,加價既未在合同中體現,支付時又沒有開據發票,這種交易不符合規范,并有逃稅嫌疑。
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葉元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汽車價格明碼標價是《價格法》中明確規定的,專賣店和經銷商標的是“統一零售價格”,定價后不應該隨便加價。至于在緊俏車型銷售中強行搭售保險或汽車裝飾的行為,葉元春指出,《浙江省實施<消法>辦法》中第十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現在各大保險公司都推出了汽車保險業務和不少優惠措施,消費者完全有自主選擇保險公司的權利。她認為強行搭售實際侵害了消費者的消費自主選擇權。葉元春還表示,消費者如果遇見經銷商加價、強制代理保險、強制裝潢等不合理情況,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葉元春呼吁社會各界加強對汽車銷售的監督,揭露消費領域中存在的不平等,打擊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