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事業編!山東一事業單位轉為企業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轉制
為企業工作方案的批復
魯政字〔2020〕187號
省國資委:
你委《關于懇請審批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轉制為企業工作方案的請示》(魯國資企改〔2020〕2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轉制為企業工作方案》。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30號)規定,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采取注銷事業單位法人保留企業法人的形式直接轉制為國有企業。
二、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轉制為國有企業后,由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履行轉制后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
三、本批復印發時間為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的轉制基準日。
四、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要按照規定發布擬申請注銷事業單位法人公告,并依法定程序完成清算后,申請注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原事業單位法人的資產及債權、債務由轉制后企業承接。
五、自轉制基準日起,由省委編辦按規定程序撤銷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事業單位建制,收回事業編制,核銷在職人員編制實名制信息,注銷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六、轉制過程中有關人員安置及社會保險關系接續、事業單位資產處置、轉制后企業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相關問題,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魯政辦字〔2019〕18號)等文件規定的現行政策辦理。
七、你委要指導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做好山東省醫藥工業設計院轉制為企業工作,確保干部職工思想穩定、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